释 义
【省常(959~1020)】
宋代净土宗僧。钱塘(浙江)人。字造微。俗姓颜。七岁厌俗,十七岁出家受具,戒行谨严。寻通《起信》教旨,又习止观法门。淳化(990~994)年中,住杭州西湖昭庆寺,慕庐山白莲社之遗风,遂结社专修净业,号‘白莲社’,后易为‘净行社’,盖取‘华严净行品’之意。
师尝刺指以血和墨,书《华严净行品》,又刻板印制千部,颁施千人。并以旃檀香雕造毗卢遮那佛像。且集一千大众与八十比丘誓曰︰‘尽未来际修菩萨行,命终后生安养国。’天禧四年正月十二日示寂,年六十二,全身葬于灵隐山鸟窠禅师之坟侧。世称遵白莲社主,又号昭庆圆净法师。被尊为莲宗第七祖。
[参考资料] 《孤山闲居编》卷三十三;《乐邦文类》卷三;《佛祖统纪》卷二十六;《庐山莲宗宝鉴》卷四;《净土圣贤录》卷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