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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沙 门 果

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· 第 15563 条
佛家 Encyclopedia

释 义

【四沙门果】   (梵catva^ri s/raman!a-phala^ni,巴cat-ta^ri sa^ma!n~n~a-phala^ni,藏dge-sbyon!-gi h!bras-bu bshi)   指须陀洹果、斯陀含果、阿那含果、阿罗汉果。略称四果。即小乘的四种修行证果,亦即小乘声闻在修行过程中的四种阶段。   (1)须陀洹果(s/rota^patti-phala)︰意译预流果,即初果。谓去凡夫位入圣道法流,断三界见惑入圣者流类。   (2)斯陀含果(sakr!da^gami-phala)︰意译一来果,即第二果。谓已断欲界思惑九品中之上六品,但还遗留下三品之惑,还要一度往来人中天上修道。   (3)阿那含果(ana^gami-phala)︰意译不还果或不来果,即第三果。谓已断欲界思惑,不需还生欲界。   (4)阿罗汉果(arhattva-phala)︰意译无学果,即第四果。谓已断三界见思烦恼,究极圣者位,乃小乘中最高境地。   以上四果若就位细分,共有八十九种。依《俱舍论》卷二十四所述,见修位中诸无间道只是沙门性,非沙门果;诸解脱道是沙门性亦是沙门有为之果体,一一择灭只是沙门无为之果体,故有为、无为总成八十九种果体。而如是多种果体中,只有须陀泹果、斯陀含果、阿那含果、阿罗汉果四者皆具五因(所谓五因是(一)舍曾道、(二)得胜道、(三)总集断、(四)得八智、(五)能顿修十六相)。   [参考资料] 《品类足论》卷十一;《顺正理论》卷六十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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