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 义
【失念】
(梵mus!ita-smr!tita^,藏brjed-n%as-pa)
指于所缘之境不能明白记忆的精神状态。百法之一;二十随烦恼之一。又名忘念。《显扬圣教论》卷一云(大正31·482c)︰‘失念者,谓于久所作所说所思若法若义染污不记为体,障不忘念为业,乃至增长失念为业。如经说谓失念者无所能为。’又,《成唯识论》卷六云(大正31·34b)︰‘云何失念?于诸所缘不能明记为性,能障正念散乱所依为业,谓失念者心散乱故。’
唯识以此为二十随烦恼中八大随烦恼之一。关于其体有三说,一依《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》卷一所说‘失念以念为体’,认为是念的一分;一依《瑜伽师地论》卷五十八所说‘痴等流’,认为是痴的一分;第三说则并前二说,以念与痴之一分为体。
[参考资料] 《大乘五蕴论》;《大乘广五蕴论》;《成唯识论述记》卷六(末);《略述法相义》卷上;《百法问答钞》卷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