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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 注

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· 第 1469 条
佛家 Encyclopedia

释 义

【国注】   赭时国︰粟特语作C'c,见粟特语《国名表》。(中略)波斯语作Chach或Jaj;阿拉伯语作Shash,S=as=语义为‘石’。《魏书》〈西域传〉作者舌,《隋书》称石国,《经行记》称石国一名赭支,《新唐书》作柘支、柘折,皆为音译,都柘析城。此名保持到元代,仍作察赤,今塔什干仍为石城之意。   此为今塔什干附近的中亚地区名及大城名,其大致范围为锡尔河支流Barak(Parak)河流域,此河现名Chirchik河。古赭时城当在距离今天Chirchik河不远的Binkath。[见别列尼茨基等《中亚中世纪城市》,列宁格勒,1973年,其中有中古Binkath城平面图。参见布里亚科夫《塔什干绿洲古代城市的历史地貌》(赭时国历史考古概述),塔什干,1957]此城全毁于蒙古时期。   玄奘行至赭时,已进入当时所谓昭武九姓的范围。昭武九姓在五世纪至八世纪为今中亚阿姆河、锡尔河之间多个王国的总称,在唐代时为康、安、曹、石、朱、何、火寻、伐地、史九国,五世纪中期属于■哒,六世纪中期隶于西突厥。昭武九姓以康、石两国最大,而康又是诸国的宗主。永徽时康国内附,诸国随同内附,唐以其地为康居都护府,隶安西都护,至712年九姓诸国始渐为大食所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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