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 义
【有所得】
(梵pra^pti,藏h!thob-pa)
指未悟空理之凡夫的心境,即执着之心、与分别取舍之念。亦即无法体达无二无别之理,凝滞于物,而分别有无、一异、是非之二相,而有取舍之念。为‘无所得’之对称。《维摩诘所说经》卷中云(大正14·551b)︰‘有所得相为二,若无所得则无取舍。’《大智度论》卷十八云(大正25·197b)︰‘如凡夫人分别世间法,故有所得。诸善功德亦如是,随世间心故说有所得,诸佛心中则无所得。’
凡夫心存分别之念而取舍物,以期自己有所取得,或凝住于某见地而自得者,即是执持二法,住于有所得,悉是偏见邪见。若能体悟空之真理,达到无二相、不二平等、无所得,是即正见,即中道实相。北本《大般涅槃经》卷八云(大正12·410c)︰‘若言无明因缘诸行,凡夫之人闻已,分别生二法想,明与无明,智者了达其性无二,无二之性即是实性。’
[参考资料] 《大品般若经》卷六、卷二十一、卷二十二;《大智度论》卷六十;《注维摩诘经》卷八;《三论玄义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