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怒族社会生活中,虽还未能产生现代先进的天文历法概念,但在长期生产实践与大自然斗争过程中,已逐渐萌发和生产一套适合当地气候和环境的自然历法科学知识,他们依照星际的变化,借助一年中各种不同节令的变化,把握自然界发展运动规律,总结创造出一套极富地方民族特色的自然历法。 怒族人把一年四季划分为干、湿两个大季和十个节令。干季一般从头年公历11月雨季结束时起,到次年2月雨季来临时结束;湿季则从公历3—10月,正是气温升高,雨多湿大的时期。十个节令为:花开月(3月)、鸟叫月(4月)、烧火山月(5月)、饥饿月(6月)、采集月(7、8月)、收获月(9、10月)、煮酒月(11月)、狩猎月(12月)、过年月(1月)、盖房月(2月)。 对生产的安排上,在“花叫月”内听到布谷鸟啼鸣,开始播种;在“烧山月”中听到“瓜卷双卷”鸟鸣叫,必须抓紧节令,结束栽种;到“饥饿月”里“哦嘟嘟”鸟叫,表示节令已过,不能再下种。借助草木枯荣景象,在桃花、樱花开放时,撒播苦荞、点种洋芋;麻栎树发芽时,开始点种玉米,核桃树、漆树发芽时,仍可点种;山花花开时,则节令已过。 对节令的划分也因地区分布的差异,各地也略有不同,如贡山的怒族,他们依据月亮的圆缺,划分出月份。分为:春耕月,相当于一、二、三月(阴历);种植月,相当于四五月;薅锄月,相当于六月;(阴历)撒荞月,相当于七月(阴历);秋收月,相当于八九月;狩猎月,相当于十月(阴历);煮酒月,相当于十一月(阴历);过年月,在十二月(阴历)。居住在原碧江和福贡地区的怒族则分为:夏尺哈,即织布月;比实哈,即新生月;木骨昌那哈,即雷雨月;瓜布美哈,即布谷鸟叫月;杀迪切哈,即砍山月;杀迪处哈,即烧山月;利自登哈,即栽秧月;很以哈,即盖房月;拾登哈,即撒荞月;咱刷哈,即收割川;酒加哈,即煮酒川;喝实哈,即过年月。大致也是将一年划分为十个节令。 怒族人的这套自然历法,既是借助花鸟物候区分节令、认识自然的产物,又是他们长期生产实践的结晶。干百年来在他们的生产生活中,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。解放以后,由于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和怒江各族人民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,自然历法已逐渐为公历和夏历所取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