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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 西 民 间 信 仰 山 、 石 、 水 、 火

民 俗 文 化 · 第 2780 条
民俗 文化

正 文

  对山、石、水、火的信仰,在古代非常普遍。《礼记·祭法》云:“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现怪物皆曰神。”早在西汉,民间就有“祭山川”的习俗,《盐铁论》就此写道:“今富者祈名岳,望山川,椎牛击鼓戏倡舞像;中者南居当路水上云台,屠牛杀狗,鼓瑟吹笙;贫者鸡豕芳卫保散腊倾盖社场。”直到近代,民间的许多风俗习惯,都与对山、石、水、火的信仰和崇拜有关。如今,这种信仰仍有残留。   陕西的这类信仰对象,分别有:   一、山   山巍峨高大,古人认为它是神灵居住之地,又是通往天上的路,因此崇拜大山成为原始信仰之一种。   陕西自古有朝拜西岳华山的习俗。传说上古时,就有“黄帝封西岳”,“帝尧命舜摄位,以岁八月祭西岳”。唐玄宗先天二年(713)封华山神为“金天王”。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(1008)加封为“顺圣金天王”,三年后改封成“金天顺圣帝”。后人称之为“西岳华山金天顺圣大帝”,民间称作“西岳大帝”。华山神的姓名,《龙鱼河图》说叫浩郁,《五岳真形图》说是善垒。近代以十一月初六为其诞辰。这样一来,西岳就从一座山变成人格化的神了。对此神,在华阴县修建了规模巨大的西岳庙来祭祀。另外,华县每年旧历三月三、八月八举行“西岳庙会”。庙会前一日,敲锣打鼓去华山脚下玉泉院取水,当日迎水,仪式颇为隆重。现已取消了迷信的取水仪式,办成了物资交流会。   山神   东岳泰山,虽在山东省泰安市,也是陕西民间普遍崇拜的对象,西安东门内建有颇具规模的东岳庙,正殿、寝殿至今尚存。旧时,许多县城和一些乡镇虽无西岳庙,却有东岳庙,如同官县(今铜川市)县城与黄堡镇都有此庙。各地在旧历三月二十八日祭祀东岳庙。古人认为,汉人死后灵魂归泰山。《乌桓传》云:“(乌桓族)死者神灵归赤山,赤山在辽东西北数千里;如中国人死者,神魂归泰山也。”文中的“中国人”,指汉族。因此,古辞《怨歌行》云:“齐度游四方,名系泰山录;人间乐未央,忽然归东岳。”东汉刘桢《赠五官中郎将》亦云:“常恐游东岳,不复见故人。”后世民间视“东岳大帝”为地府阴司的主神之一。   湖北均县武当山,是旧时陕西民众常朝拜的外省名山,其主神为真武大帝,有用铜铸成的建筑物“金殿”。合阳县王村镇青石殿,是明神宗时当地居民朝拜过武当山后,仿金殿的外形而建的青石结构大殿。碑文云:“彼乃黄金,此乃碧玉”。铜川市王家河乡南雷村的一块石碑,详细记载了清乾隆十六年(1750年)该村群众自发结为团体,去朝拜武当山的经过。华县辛庄村南面原有一块碑,记载着朝拜武当山的路线,今失存。   陕西民众经常朝拜的名山还有秦岭的主峰太白山。一些较著名的山也受到当地民众的崇拜,如汉中的天台山、长安的太乙山、蒲城的尧山、佳县的白云山等。民间认为,除了名山外,每一座山也有其神,所以旧时山上多建有山神庙。人们又认为这种神是由阴鬼担任的,品级不高,所以庙宇一般比较小。   二、石   坚硬的石头,给人以神秘的威力感,女娲炼五色石补天、精卫衔石填海的神话,反映出古人对石的信仰和崇拜。这种习俗仍然存在于陕西民间,而且非常普遍。   一些巨石、怪石,受到了人们的崇信和膜拜。例如,留坝县乱石铺乡的一座山顶有两块巨石,形状似人,身体粗大,腿细长,经无数年月而不倒,遂被民众视为神石,称作“石王”。人们在山下建了石王庙,并于每年旧历四月举行庙会,祭祀“石王”。宜君县榆树湾村有一块巨石,形状也似人,民间有它曾兴妖作怪的传说故事。   一些好看的石头,被人们视为灵物。《说文解字》云:“石之美者为玉”。古代上白天予下至庶民,祭祀神明时都喜献玉。直到如今,人们仍喜欢佩带玉饰,认为有避邪的功能。对玉的信仰与崇拜,实为中国古文化的一大特点。   旧时,陕西民间有立镇妖辟邪的“石敢当”的风俗。石敢当,是一种石刻,刻有“石敢当”三字或“泰山石敢当”五字。《清稗类钞》云:“石敢当,立于里巷之口以禁厌不祥者也。”此三字,始见于汉史游《急就篇》。颜师古日:‘敢当’,言所当无敌也。颜谓《急就》之例,首陈诸姓,其名字或是新构义理,非实相配属,真有其人。是‘石敢当’云者,亦虚构二字,与石姓相配成文耳。后人乃镌诸石,为禁厌之用。后有加‘泰山’二字于上者,日‘泰山石敢当’。”今铜川市有新刻者。   泰平石,是一种用来辟邪的巨石。耀县旧城的南街与东、西两街呈丁字形,南街正对着衙署的大门。俗信鬼魅只会直走,不会拐弯,所以从南街来的鬼魅容易进入署内。旧时,署前立有泰平石,据说这样一来鬼魅就会被阻无法入内了。   农村中对石头的崇信,一直扩延到家用石器。在关中,人们分别称石磨和石碌碡为“青龙”、“白虎”,也就是看成了两个神。旧时,每逢旧历新年,铜川民间都要向“青龙”、“自虎”焚香礼拜。蓝田县天旱时,组织少女向石磨泼水,并祷告道:“请青龙爷下雨!要是再不下,天早没收成,毛头女子就没人养活。”澄城等县造型各异的“石拴马桩”,在人们心目中也有保佑畜牲兴旺的作用。   三、水   人们对水有一种神秘的猜测,认为其中有神灵潜藏。水神,也叫水官、水伯、水母、水君。《礼·月令》云:“其神玄冥。”汉朝郑玄注云:“玄冥,少皞氏之子,曰脩曰熙,为水官。”晋崔豹《古今注》云:“水君,状如人,乘马,群鱼导从之,一名鱼伯,大水乃有之。”唐皮日休诗《投龙潭》云:“下有水君府,贝阙光比栉。”后世民间却认为水神是龙,无论江、河、湖、海,都居有龙。   耀县香山崎峰洞是就悬崖凿建的岩洞,洞顶有水珠下滴,民众在洞底塑了龙王像。铜川方泉畔旧有供奉龙王的神龛。   水信仰的另一表现形式是对“神水”的崇拜。所谓“神水”,就是被人们认为能够医治疾病的水,一般并无疗效。铜川市的神水峡,因产“神水”而得名。铜川金山泰山庙有一眼山泉,“传饮之已疾,祷之能雨,因曰灵泉”(《同官县志》)。对该泉的崇信从唐朝开元年间一直延续到了建国初。今天,当人们听说某地发现“神水”后,有时也会有迷信者去舀取。   此外,人们还相信大河中藏有水鬼,它们是溺死者的魂魄变成的。旧时,石泉县每年七月十五日要请道士在城隍庙设坛念经作“盂兰会”,并准备许多荷花形纸灯,下承木板。晚间,道士列队穿着法衣,戴着法冠,敲着法器,带上大队执事人等,来到西关汉江渡口,做过一番法事后,把灯点燃,投入江中。顿时满河星明,观者人山人海。城固县一般由“船桥会”在各大渡口举办此种活动。届时将数以千计的小木碗,内装黄蜡油捻子,逐一点燃投放河中。人们“放河灯”的目的,是为了安慰水鬼,请它们不要随便动怒,兴风作浪,翻舟溺人。城固县认为,如果某渡口三年不放一次河灯,水鬼就要在那里作祟,以翻舟覆人相报。此俗明清极盛,民国初年有时出现,今绝迹。   四、火   自古以来,世界上无不流行对火的信仰,以为火是一种神灵或者是由一种神灵所掌管着、支配着的。在中国,火神原叫火祖。传说中最早的火祖,是帝喾时的火正(火官)祝融,尧时的火正阏伯(见《汉书·五行志》)。人们还把炎帝神农氏视为火神。此外,又将大火星(恒星名,即天蝎座α星)以及九大行星中的火星视作火神,因此火神又叫火德星君。旧时,陕西流行的火神像,是一个红脸大汉,有三头六臂,周围环绕有烈焰。禅林佛殿常挂有“南方火德星君”之牌。人们崇拜火神,是要求它保佑自己的房屋及农田不要发生火灾。如果发生火灾,就认为是火神临门。人们不敢怨恨火神,便自我安慰道:“火烧财门开,斗大的元宝滚进来。”或者强调“火灾是福不是灾祸。”另外,由于职业关系,铁匠、瓷匠、砖瓦匠等特别敬重火神。   人们认为,火有某种驱邪逐魔、消灾去污的能力,从而相信从火堆上跨过的人能祛病消灾。在太白县东部几乡,若有人得了急病,就在当屋地上生起麦草火,另一个人口含油盐喷向火堆,病人从火焰上跳过三次,然后蒙被而睡。如果是受寒轻感冒,汗出即愈。此法叫作“火燎”,也叫“烧鬼”。   长武一带有“插疳燎疳”的习俗。旧历正月二十一日,家家户户在内外门楣插谷草。二十三日黄昏时将所插谷草取下,堆集院中点燃。父母抱婴儿从火上跨过,并让儿童自行从火上跨过,以祛病免疫。   火熄后,将灰置簸箕中扬之,若簸出谷粒,预兆谷子当年丰收;若簸出其它粮食颗粒,也预兆当年丰收。黄陵等县,每年正月三十晚上,各家各户都要在大门前点一堆火,拿着大人和小孩的衣服、枕头,在火上燎一下,抱着小孩在火上燎一下,并把房子里的垃圾倒人火堆,这种习俗叫“燎百病”。陕西各地都有在正月十五点灯笼的习俗,其起源和借火驱邪的愿望有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