迎娶:订婚后,双方准备好了,即择吉日迎娶过门。良口、和里一带迎亲仪式是:新郎邀约一两个相好的伙伴作陪郎,由房族婶娘或伯母带三四个姑娘挑着礼品带着芦笙或鼓手,到女方家去接新娘。礼品一般是酒两坛、糯米饭两担,酸鱼、酸鸭若干个,要双不要单,另备大红猪一头。新娘家路远的则住夜,次日接回;如果亲家在邻村路近的则早去晚回,迎亲婚礼一天结束。苗江一带的侗族接亲除新郎和陪朗外由两个七、八岁的男女儿童扮“公婆”,半夜吹芦笙 去迎接新娘,下半夜来到新郎家附近的朋友家“歇脚”,黎明进屋,接着宴请宾客,饭罢接新娘返回。 新娘出门时不拜堂,不坐轿,步行去夫家。迎队伍以芦笙手或鼓手走在最前面,迎亲婶娘领着新娘和伴娘随后,最后是挑着新娘嫁妆和送亲人及来贺亲朋,茶后即设宴招待所有来贺客人。侗家的婚宴一般设在堂屋或走廊,用板子或桌子摆成几个长桌,赴宴者都相对围坐。一条长桌,可坐二、三十人,桌上每隔1米左右摆上一大碗汤,二、三个小炒菜,如果有一碟酸鱼或酸鸭肉更体面,每个人面前放一串熟肉,约3两左右,旁边摆上几坛酒,几筐糯米饭。赴宴者酒足饭饱后,把吃剩的串肉带回家。宴毕,除远道亲戚外,附近亲朋就回家了。 同乐乡一带侗族兴闹新房。喜宴刚过,人们正围坐火堂吃油茶,一群后生画着花脸,装成乞丐提着烂桶、烂箩,有的穿着老太婆的衣裳突然出现,围着新娘打练滚并乞求新娘给酒喝、给烟抽,惹得新娘捧腹大笑。这时主家即给后生送酒肉和糯饭、香烟等,每人手上都有东西带回去才收场。 自由恋爱结合的迎娶方式略有不同。良口乡和里南寨一带,双方热恋到要结婚的程度,男青年就约三两个要好同伴,深夜秘密带情人回本寨房族家中“歇脚”,并告知自己父母。男方父母即备礼物,派能说会道的叔伯去女方家报讯赔礼道歉。大意说你家的姑娘和我家的小子自愿结成连理枝,现已到我们寨某家歇脚,他们年青人不懂理,未征得老人家的同意就带走了,特此赔礼道歉,请你们老人家成全他们等等。女方父母同意后,男方即让人抬红猪,挑礼物,并送姑娘回娘家,约定明后天办迎娶仪式。 送新娘:新娘到新郎家,当晚不同新郎同居,而由伴娘陪同。次日男方派青年男女数人,盛装打扮,挑着糍粑、酒肉等礼品,送新娘回家“转脚”一二夜,再回娘家居住。以后逢年过节或生产大忙季节,或有重要事情,郎家派人去接,迎来送往一两年,夫妇才算正式同居。此后,新媳妇才长居夫家。同乐地区有“三年来五年去”之说,即所谓不落夫家的习俗。 1954年以后,由于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贯彻,侗族姑舅表婚和不落夫家等习俗有了很大改变,结婚年龄也普遍增高了。 婚后,若夫妻感情不合,双方均可提出离婚要求。但父母和亲族长辈都予劝导,如果无效,才到当地政府办理离婚手续。鳏夫可以续弦,寡妇可以再嫁,也可兄终弟及(寡妇再嫁夫弟)。